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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伊春市伊美區城管近日用鏟子鏟掉商戶玻璃門上的“熟食烤鴨”紅字一事,引發關注。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此舉是為了應對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檢查。商家稱,“我這些字100多元呢,管點有用的吧?!钡枪鼙硎竞軣o奈,上級要來檢查,發現這種現象會扣分,“你應該理解我們”。此外,商戶反映稱,整個伊美區商戶門上的字都要鏟掉,自家的紅字都貼很久了,他們也沒提前說不能貼。
對此,伊春市伊美區作出回應,7月1日晚召開的優化城市管理專項工作會議指出,此次事件是對城管部門進行量化打分引發的。實施常態化量化管理是為了充分調動各部門工作的主動性,持續為群眾打造一個干凈整潔的城市生活環境,而此次事件的發生與常態化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馳,要堅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在此次事件中,城管的行為是否涉嫌過度執法,是否需賠償商戶的損失?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邢鑫告訴澎湃新聞,城管部門如果想對商家的“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應根據法律和《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相關規定,首先確保行政規范已依法公示,公民知情;其次在保障商家合法權利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處置。而商戶反映“自家的紅字都貼很久了,他們也沒提前說不能貼”,可以看出,相關規范并未依法進行公示,而城管違反程序,未經告知即強制執法的行為,直接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邢鑫說,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39條,城管部門違反規定,沒有法定依據、違反法定程序而實施行政處罰的,由上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因此,上述伊美區城管部門損壞財物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城管所在的單位對具體商戶承擔賠償責任,直接責任人員也應依法受到處分。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公益律師趙良善亦告訴澎湃新聞,在上述事件中,城管執法主要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準。”但該事件涉嫌過度執法,城管執法目的在于創建優美城市環境,合理、正當的宣傳行為應該被允許,否則,就涉嫌吹毛求疵、舍本逐末。
趙良善還呼吁,城管執法不僅要合法,還要合情合理,考慮特定環境因素,盡可能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不能教條執法,更不能一刀切,要有溫度的執法。